尽管客户与招银国际所订立相关协议条款所述,客户过去或日后可能需要不时应要求向本公司提供个人资料,而在进行因相关协议预期的交易时,本公司亦必须或可能进一步收集资料。

客户明白,如客户资料表格或其他文件要求提供资料,客户则须必填写资料,否则本公司可能无法开立或维持帐户,或无法为客户提供服务。

客户明白,本公司从客户收到之资料,可以提供予任何招银国际集团成员或政府丶监管机构或其他团体或机构,不论是因为适用于任何招银国际集团成员的法律或规例要求或其他原因。

客户明白,客户不时提供之资料可作:

  • 提供关于帐户之服务,无论该等服务是否由或透过任何招银国际集团成员或其他人士提供;
  • 推广任何招银国际集团成员现时及未来之服务或产品;
  • 构成经办资料的人士或任何招银国际集团成员的纪录之一部分;
  • 遵守规限任何招银国际集团成员或任何其他人士的法律丶监管及其他要求;及
  • 与以上任何一项或多项用途有关或附带的其他用途。

客户明白,客户有权索取该等资料的副本。客户亦明白,客户有权要求更正该等资料。如欲提出上述要求,请致函「香港中环夏慤道12号美国银行中心18楼1803-4室招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资料保护主任收」。

客户明白,本公司会就上述要求征收费用。